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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寫信步驟

 
為確保您的電子信箱未遭他人冒用,確實可收到本府回信,請您務必點選系統自動寄送之「確認信」,完成確認後,我們將儘速依序處理您的來信。未經您確認的信件,本府將不予受理。
 「如未收到確認信,請先至垃圾郵件區內檢查,或自行手動補寄確認信,如果您一直無法收到確認信函,建議您於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08:00~17:00來電本府1999專線(限新竹市境內直撥)或總機03-5216121轉332 諮詢」
確認信步驟
Step1
收取您個人的電子郵件

Step2
開啟本府所寄送之確認信
主旨:
新竹市政府市政陳情確認信

Step3
請於收到確配信後30日內點選
確認連結

Step4
完成確認

Step5
您所反映之問題進入處理程序
案件確認
確認信中請點選「確認網址」按鈕

瀏覽人次 73655 人  更新日期 112-09-07